Rap组的大哥

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穿金戴银。

北京

卜凡视角

那年我离开了青岛来到北京。

北京很繁华却不是我想象中那般模样。

他的生活节奏快,跟青岛也完全不一样。一开始我很难适应。

同时我喜欢在街上看着大街上的老老少少。

想这就是北京啊,那么多人梦寐中大都市北京。

而我把他放在心尖的那个人,我与他的相遇其实也并不浪漫,没有落叶也没有鲜花,没有烟火更没有粉红色泡泡。

只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北京的春天。

北京的春期其实很短,既没有雨,还被大风袭卷并带着些沙尘。所以一开始我并不是很喜欢。

但遇到他后,发现这里的春天其实一点也不糟糕,我开始喜欢上了这个之前被我忽略掉的飘着院里串串儿的槐花儿香的北京的春天。

喜欢上有他的北京的春天。

我一个刚毕业没钱的穷光蛋只能在城郊结合区租个便宜的套间,期间我还迎来了我的合租的舍友。明人不说暗话,第一次看到他,我便开始相信了一见钟情这个词。

他是北京本地人,有文化有背景。

开始因为固有思想,单方面觉得他本应该是个高冷不爱搭理人的那种傲气的学霸,所以尽管喜欢也不怎么敢上前勾搭,结果后来熟稔了才发现他不仅啰嗦还小孩子气得很。

而这些标签抵不上一个固执,一个在北京有房有车有车牌的海归。为了摆脱父母安排的人生。

一个娇生惯养的公子哥,竟跟我过着一样北漂的生活。导致后来一段时间总是喜欢揶揄他:任性的京城阔少。

他每次听了都会笑,都会露出我最喜欢的地方,那颗尖尖的小虎牙。弄的我心痒痒的。那时我就想:被那个有些尖锐的小牙齿咬一口会不会出血呢?那薄唇嗫一口会不会变得更加红润。

搬来的第二天他就在各种网页和报纸上找工作,那双白哲纤细,骨节泛着粉红的手。或着在握着鼠标亦或者在拿着某一份报纸。惹得我心里泛起一阵阵涟漪,真的是喜欢一个人,真的会觉得对方每一寸都是萌点,无时无刻不想把他压在身下跟自己承欢。

高学历就是不一样,简历一投就有大把公司投出橄榄枝。

后来他去了一个小国企,工资很低但他被那公司的老板所吸引了。每每从他嘴里听到那位秦女士,我都会很不好受。

就她有理想就她有头脑,恶心。

因为是实习生,所以他的工资更是低的不能再低了。到了月底他的荷包就更是空空如也了。

那时我就有理由请他吃饭,传说中的两人世界。

我会带他去我喜欢的小餐馆里吃绘面。有时候连我都没钱了,两人就只能点一份两人来分。

因为拉不上面子,我们还会边吃边嘴上说着好饱,我真的吃不下了,这种幼稚的事情。

我们出了餐馆就忍不住一起笑了起来。月光下他的脸庞被衬托得更加温柔。

真犯规。

额,好像我还没说他的名字?!

他叫岳明辉,月明清辉。

果真人如其名,真他妈的配!

嘛!现在我还没追到他,每当气氛来的刚刚好,最适合告白的时候,我都会龟怂。

不过来日方长。

近水楼台先得月这句话可不是白说的。

但再相处下去我发现我错了,他居然还有姑获鸟属性,喜欢奶孩子。

艹,现在我得有点危机感了!

要不然这个天然的移动春药💊就得被别人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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